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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教育局校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7.31    来源:   浏览次数:

应城市教育局校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把控校车安全风险,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校幼儿园统一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的学生在上学、放学乘车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事故。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站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成员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局领导兼任。

学校建立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负责本学校预案的制订、发布和实施。政教处、总务处是参与处理安全事故的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经过作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设法报告上一级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要迅速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妥善处理事故。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应采取紧急措施,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⒉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⒊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⒋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市教育局。

五、应急处理预案措施

事故发生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⒈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和相关局领导。

⒉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交警、交通、公安、校车公司等部门到位。

六、应急处理措施

⒈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⒉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⒊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⒋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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